外语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(研究生)的通知

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25-04-30

外语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

(研究生)的通知

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,营造和谐、奋进的毕业生离校氛围,根据北京市和学校相关通知,现将2025届优秀毕业生(研究生)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

包括“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”和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两项,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。两项评选项目不可兼得。

参评对象为2025年1-12月拟毕业研究生,具体见《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:

1.符合国家招生规定,在北京林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应届毕业生。自觉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校规校纪,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在校期间未受处分,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,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,无挂科记录
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理想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3.品德优秀,学术诚信,知行合一。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。

4.勤奋好学,成绩优异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。

5.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能吃苦,肯奋斗,敢担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,体质健康测试达标;热爱劳动,乐于奉献,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;热爱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
6.在攻读当前学位期间,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两项,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;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一项,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。特别优秀的2年制或2.5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。

(1)校级以上(不包含校级)奖项包括:国家奖学金、宝钢奖学金、梁希优秀学子奖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“双百”奖学金;

(2)校级奖项包括:校长奖学金、学术创新奖、专项奖学金、优秀研究生干部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党支部书记、优秀党员、十佳兼职辅导员、十佳助管、“树人”优秀研究生干部。

注:研究生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,在学校复评环节未通过的,如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,将直接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。

(二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认真刻苦,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职业规划大赛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(三)有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、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、农林生产一线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,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每班推荐2-3人,按顺序填报附件2。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,向学校推荐“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”2人、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2人。

原则上需通过所在学院申报,在已备案的校级研究生组织及社团(校研会、“生态文明”博士生讲师团、新媒体中心、兼职辅导员办公室、助管办公室、研究生社团)中任职的学生骨干也可通过研工部申报。

三、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

1.学院部署。4月30日,学院下发评选工作通知,明确工作要求。

2.组织报名。5月6日前,各班级将评选通知传达给全体同学,组织符合资格的学生进行报名。

3.民主评议。5月6日前,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,报名参评的学生在班级内进行5分钟答辩陈述,总结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取得的成绩,开展班级民主评议。各班级评选时,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4.学院审核和公示。5月6日16时前,各班将《外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》(每班一份,附件2)和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(每人一份,附件3)打包报送至学院邮箱62336057@163.com

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评选结果进行审核,并进行7天公示。

5.上报学校。通过学院公示的同学将材料上报学校,学校进行审核公示。

6.开展宣传。拟获奖学生报送宣传素材,开展榜样宣传。

联系人:郑凯,62336057,学研C0911


附件:

1.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

2.外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

3.优秀毕业生审批表

开元网页版

2025年4月30日




  • 附件:附件3 姓名-优秀毕业生审批表.doc

  • 附件:附件2 硕外xx班 外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.xlsx

  • 附件:附件1 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.docx